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106年度A級裁判講習辦法

報名表下載

一、目    的: 培養並儲備溜冰運動裁判人才,加強裁判人員本質學能及素質,促進比賽公平,提高賽會品質。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

四、承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滑輪溜冰協會

五、協辦單位: 本會各專門委員會

六、講習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二段138巷61號(臺北市文山區明道國民小學)

七、講習時間: 民國 106年5月26日(五 ) ~28日(日) 。

八、學員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2歲以上,品行端正,未受刑事案件判刑

                 確定或發監執行者。

2.取得B級裁判資格滿2年以上且具有實際執法經驗者。

3.須為本會106年度之註冊裁判

4.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有志於從事溜冰裁判工作者。    

九、報名方式: 1.填寫報名表 (如附件一) 。

2.請將B級裁判證正面副本以附件方式,連同報名表一齊Email

報名 (一吋半身照片三張現場繳交)。

3.檢附本人近三年擔任各項盃賽裁判之證明文件如秩序冊、聘書等

(現場繳交)。

         4.請於106年5月10日以前Email至huchichun0306@gmail.com報名

逾期不受理。報名電話(02)27786406胡祕書。

十、報 名 費: 新台幣2500元,請現埸繳交

十一、講習課程︰ 如附件二

十二、注意事項: 1.參加人員請準時報到上課,有事者須請假,如請假或未到超過

                 課程3分之1者不得參加考試。

          2.考試未通過者將不核發證照。

          3.學員研習期間膳宿請自理。。

          4.合格者於領取裁判證時需繳交500元註冊費。

十三、附    註:通過講習考試之學員,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

               由本會發給A級裁判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