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下載
線上報名系統
請假公文
一、依 據: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年9月5日北市教體字第10539038100號函辦理。
二、主 旨:為倡導學校運動風氣,推展溜冰運動,以增進溜冰運動水準。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士林區葫蘆國民小學、臺北市體育總會滑輪溜冰協會 。
六、參賽組別:
1.國小男生中年級組(四年級以下)2.國小男生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3.國小女生中年級組(四年級以下)4.國小女生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5.國中男生組 6.國中女生組
7.高中男生組 8.高中女生組
七、年齡規定
(一)國小組:四年級以下-民國95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國小組:五、六年級-民國92年9月1日以後出生至95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
(三)國中組:民國90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四)高中組:民國87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八、參賽資格:
(一)學籍規定:
1.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各校105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2.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組。
3.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以具有就讀學校連續1年以上之學籍者(104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如原就讀之學校於104學年度係因諭令停招或解散之學生則不受此限,惟需檢附相關證明。
(二)開學日之認定:高級中等學校以教育部核定之學年開學日為基準,國民中學以所屬各縣市政府公佈核定之學年開學日為基準。
九、實施日期、地點:
(一) 比賽時間:106年5月24日
(二) 比賽地點:臺北市立百齡溜冰場
(三) 報名方式:請於線上填寫表格,若報名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926-352-736 曾組長
(四)報名日期:106年3月1日(三)起至3月17日(五)17時止
(五)競賽項目:前進單足S型
組別
項目 |
國小中年級男子組 | 國小中年級女子組 | 國小高年級男子組 | 國小高年級女子組 | 國中
男子組 |
國中
女子組 |
高中
男子組 |
高中
女子組 |
單足S形 | 起跑距離:12 m、角標間距:0.8 m、角標數:20 個 |
十、評比規則:
(一) 依據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頒布之最新規則判定之。
(二) 若有未明訂之事宜,將由裁判團開會統一訂定之。
(三) 比賽為二回合計時賽,二輪成績擇優排名
(四) 每踢倒、漏過一個角標加比賽 0.2 秒,失誤超過四個,則該次比賽失格
(五) 單足 S 形在抵達終點前任何地方浮足落地則該次比賽失格。
(六) 國小組選手需配戴安全帽
(七) 號碼布應貼(別)在選手後面明顯處。
(八) 起跑線與輔助線為 200x40cm 的起跑框,選手至少要有一隻腳完全在這個區域內
不可碰觸前後線,在預賽時,選手的溜冰鞋的第一個動作一定要切過起跑線。
(九) 速度角標起跑指令為「各就各位」、「預備」、「嗶ㄌ」聲
(十) 聞預備聲時選手須保持靜止。
十一、參加單位:
- 依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領隊為該校校長,管理為該校體育組長
- 每校每組報名人數不得超過四名
- 不得跨組報名,一、二年級可報名中年級組
- 本項目報名與教育盃所有項目分開計算,將不列入該校積分,並不受教育盃簡章第十四項
第一條規定限制。
十二、獎勵:
本次自由式項目為示範賽,將不頒發名次獎狀,僅頒發完賽證明。
十三、注意事項:
- 參賽選手需備妥個人學生證、數位學生證或在學證明,以便查核。
- 若有抗議事項,須於該場次結束後十五分鐘內,由領隊、教練以書面方式提出,並繳交壹千
元抗議保證金,由裁判委員會開會決議之,抗議若成立,將退還保證金,若不成立,將允與
沒收保證金,作為大會活動支出。 - 輪鞋將限定使用直排溜冰鞋
- 比賽當天若因天候或其他因素不利於比賽進行將由承辦學校決定是否如期
舉行。(並於前一日5月23日 15:30由自由式臉書粉絲頁統一發佈)延期日期為依序為5
月31日〈三〉。
十四、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召開會議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