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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臺中市市長盃滑輪溜冰錦標賽
競賽規程
依據府授教體處字第1020215690號函辦理
一、主旨:
為推展全民體育,落實體育向下紮根之政策,提倡正當休閒運動,特舉辦臺中市市長盃溜冰錦標賽,藉以提昇本市溜冰技術及運動風氣達到全民運動之目的。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臺中市議會、臺中市體育總會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體育總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臺中市四育國中、臺中市ihockey直排輪曲棍球場、臺中市極限運動場
三、競賽日期:
(一)曲棍球:中華民國102年11月30日(六) ~12月1日(日)
(二)花式:中華民國102年12月14日(六) ~12月15日(日)
(三)自由式輪滑:中華民國102年12月7日(六)
(四)競速:中華民國102年12月8日(日)
四、競賽地點:
(一)曲棍球:ihockey直排輪曲棍球場
(二)自由式輪滑、競速:健康公園溜冰場
(三)花式:四育國中
五、競賽項目:
(一) 花式 (開放外縣市選手報名,成績合併計算)
1.高中男、女子選手組
2.高中男、女子新人組
3.國中男、女子選手組
4.國中男、女子新人組
5.國小高年級男、女子選手組:五~六年級
6.國小中年級男、女子選手組:三~四年級
7.國小低年級男、女子選手組:一~二年級
8.國小高年級男、女子新人組:五~六年級
9.國小中年級男、女子新人組:三~四年級
10.國小低年級男、女子新人組:一~二年級
(二) 競速 (每項目每單位最多限報名三名,僅限台中市選手報名)
1.菁英選手組 (器材不限)
(1)高中男子(女子):1.500公尺爭先賽 2.1000公尺爭先賽 3.3000公尺開放賽
(2)國中男子(女子):1.500公尺爭先賽 2.1000公尺爭先賽 3.3000公尺開放賽
(3)國小男子(女子)高年級:1.500公尺爭先賽 2.1000公尺爭先賽 3.3000公尺開放賽
(4)國小男子(女子)中年級:1.500公尺爭先賽 2.1000公尺爭先賽 3.3000公尺開放賽
(5)國小男子(女子)低年級:1.500公尺爭先賽 2.1000公尺爭先賽 3.3000公尺開放賽
2.國小選手甲組(塑膠鞋身、半競速底座)輪子(90mm)含以下
(1)國小男子(女子)高年級:1.400公尺爭先賽 2.600公尺爭先賽 3.1000公尺爭先賽
(2)國小男子(女子)中年級:1.400公尺爭先賽 2.600公尺爭先賽 3.1000公尺爭先賽
(3)國小男子(女子)低年級:1.400公尺爭先賽 2.600公尺爭先賽 3.1000公尺爭先賽
3.國小選手乙組(塑膠鞋身、固定式鋁合金底座)輪子(80mm)含以下
(1)國小男子(女子)高年級:1.200公尺爭先賽 2.400公尺爭先賽 3.600公尺爭先賽
(2)國小男子(女子)中年級:1.200公尺爭先賽 2.400公尺爭先賽 3.600公尺爭先賽
(3)國小男子(女子)低年級:1.200公尺爭先賽 2.400公尺爭先賽 3.600公尺爭先賽
4.國小選手丙組(塑膠鞋身、塑膠底座)輪子(80mm)含以下
(1)國小男子(女子)高年級:1.200公尺爭先賽 2.400公尺爭先賽
(2)國小男子(女子)中年級:1.200公尺爭先賽 2.400公尺爭先賽
(3)國小男子(女子)低年級:1.200公尺爭先賽 2.400公尺爭先賽
5.幼童組(器材不限)
(1)幼童男子(女子)甲組(大班) :1.200公尺計時爭先賽 2.400公尺爭先賽
(2)幼童男子(女子)乙組(中.小班):1.200公尺計時爭先賽 2.400公尺爭先賽
6.團體接力賽:
1.學校組: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2.聯隊組:以社團為單位,限就讀本市之學生
(1)國小男子(女子)甲組(四~六年級) 2000公尺接力
(2)國小男子(女子)乙組(一~三年級) 2000公尺接力
(3)國中男子(女子) 3000公尺接力
(三) 自由式輪滑 (開放外縣市選手報名,成績合併計算)
1.公開賽男子(女子)組:年滿十二歲(含)以上 a.前進雙腳 b.前進單腳 c.前進交叉
2.國小男子(女子)六年級組:a.前進雙腳 b.前進單腳 c.前進交叉
3.國小男子(女子)五年級組:a.前進雙腳 b.前進單腳 c.前進交叉
4.國小男子(女子)四年級組:a.前進雙腳 b.前進單腳 c.前進交叉
5.國小男子(女子)三年級組:a.前進雙腳 b.前進單腳 c.前進交叉
6.國小男子(女子)二年級組:a.前進雙腳 b.前進單腳 c.前進交叉
7.國小男子(女子)ㄧ年級組:a.前進雙腳 b.前進單腳 c.前進交叉
8.幼童男子(女子)組:a.前進雙腳 b.前進單腳 c.前進交叉
(四) 直排輪曲棍球(IN-LINE HOCKEY):(扁球) 僅限台中市選手報名
一、組別:
(1)台中市國小高年級組(4~6年級、以學校為單位報隊)
(2)台中市國小低年級組(1~3年級、以學校為單位報隊)
(3)俱樂部國小高年級組(4~6年級、以台中市國小為限)
(4)俱樂部國小低年級組(1~3年級、以台中市國小為限)
(5)青少年組(以國中1~3年級為限、男女可混合參賽)
注意事項:
※國小組:以本市學校或俱樂部為單位報名參賽。
※青少年組:以國中1~3年級為限自由組隊、委員會或俱樂部名稱報名參賽。
※隊員:最少五人,~最多十六名(含守門員二名)並推派隊長、副隊長各一名,協調賽事之規則。
1.守門員兩名,制服號碼1號或99號中任選之。
2.球員不得超過十四名,制服號碼2-98號任選之。
3.國小組與俱樂部國小組選手規定需著全罩安全帽、手套、護肘及護膝始得出場比賽,青少年組需著全套安全護具(全罩頭盔.護肘.手套.護胸.防摔褲.護脛),經發現依規定處理。
4.球衣:每隊須準備兩套不同顏色球衣,前後須用明顯顏色標出號碼,其字體大小為18公分,守門員球衣必須與本隊球員相同。
5.國小組與青少年組若經舉發跨組或降級參賽則取消全隊參賽資格,並禁賽且行文貴校體育組辦理。
6.若有球隊因特殊因素,球具不符規定時領隊或教練必須簽署切結書。
二、比賽時間:(若比賽延誤時,大會有權縮短休息時間)
(1)國小組:上下半場各10分鐘,中場休息3分鐘。
(2)青少年組:上下半場各15分鐘,中場休息3分鐘。
三、比賽制度:依各組報名隊數,交由裁判組排定後公佈。
四、缺席裁定:比賽時間到達五分鐘後,如有隊伍未達規定人數(五名),
則裁定另一隊以五比零獲勝。
五、本次比賽採用FIRS國際滑輪溜冰總會所公佈之直排輪曲棍球規則。
六、各組別報名達三隊為正式比賽、不滿三隊則列為表演比賽。
六、花式競賽內容:
(一)高中選手、國中選手組個人花式:四組抽出一組
1.基本型:a.(10、17) b.(11、16) c.(12、15) d.(13、14)
2.自由型:時間4分鐘(正負10秒),自選音樂及動作。
3.綜合型:基本型、自由型之綜合,並分別計算名次。
(二)高中新人、國中新人組個人花式:
1.基本型:1、2
2.自由型:時間2分15秒(正負5秒),跳躍最高到1圈(含),旋轉最高到B級(含)。
3.綜合型:基本型、自由型之綜合,並分別計算名次。
(三)國小組個人花式:
1.基本型:
(1)高年級選手組(五~六年級):二組抽出一組a.(12、15) b.(13、14)
(2)中年級選手組(三~四年級):二組抽出一組a.(3、11) b.(4、10)
(3)低年級選手組(一~二年級):2
(4)高年級新人組(五~六年級):1
(5)中年級新人組(三~四年級):1
(6)低年級新人組(一~二年級):1
2.自由型:
(1)高年級選手組:時間3分鐘(正負10秒)。
(2)中年級選手組:時間2分15秒(正負5秒),跳躍最高到AXEL(含),旋轉最高到B級(含)。
(3)低年級選手組:時間1分30秒(正負5秒),跳躍最高到1圈(含),旋轉最高到B級(含)。
(4)高年級新人組:時間1分30秒(正負5秒),跳躍最高到半圈(含),旋轉最高到雙腳旋轉。
(5)中年級新人組:時間1分30秒(正負5秒),跳躍最高到半圈(含),旋轉最高到雙腳旋轉。
(6)低年級新人組:時間1分30秒(正負5秒),跳躍最高到半圈(含),旋轉最高到雙腳旋轉。
3.綜合型:基本型、自由型之綜合,並分別計算名次。
七、選手比賽資格:
(一)凡設籍於台中市地區內之國民中、小學在校學生均可組隊報名參加,以學校為單位,不接受個人報名。
(二)參賽選手不得越降級參賽否則取消資格。
八、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1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九、報名手續:上網下載電子報名檔,網址:台中市體育總會滑輪溜冰委員會http://home.anet.net.tw/wilsontsai/tcrs,於報名截止日前,將電子報名檔e-mail至ecf0677@yahoo.com.tw 聯絡電話:04-23728691、0926-726925。
十、報名費用:
(一)花式、競速及自由式輪滑每位選手300元可參賽一個項目,每增加一個項目加收100元。
(二)競速接力每隊400元每增加一人加收100元。
(三)曲棍球每隊3500元
十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郵局購買匯票抬頭請註明:「臺中市體育總會滑輪溜冰委員會」請將報名費及報名費統計表逕寄「臺中市文心南路888號11樓之23易清風 收」,並將報名電子檔email至ecf0677@yahoo.com.tw 聯絡電話:0910-422373、(04)22628018。以郵戳為憑逾期未收到報名費者,視同未報名。
(二)本會收到報名費後會以電子郵件回覆確認,如有報名且己繳交報名費但未收到電子郵件回覆者請來電確認。
十二、競賽規則:比照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各類細則。
十三、領隊會議: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9日(五) 13:30時於四育國中。
請各單位務必派員參加以便領取號碼布及秩序冊。(時間、地點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十四、獎勵:
(一)各單項競賽之前三名於比賽名次確定後,在溜冰場中各頒金、銀、銅牌表彰之。
(二)各單項之前六名於閉幕前各頒獎狀乙張。
(三)本市藉國中及國小獲得團體總錦標之前三名(限選手組男女合併計算),於閉幕時由大會頒發獎盃乙座、獎狀乙張,並呈報台中市政府列入全市比賽之團體成績紀錄。
十五、競賽細則:
(一) 團體接力採美式接力之方式,每圈按棒次順序,循環接棒,至該隊溜完全程。
(二) 團體選手接力賽之上衣必須同一樣式,違者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
(三) 競速及自由式輪滑參賽選手於比賽中必須戴頭盔,但禁止戴皮條帽,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 競速參賽選手之號碼貼紙,請貼於安全帽左側,於競賽進行中如有脫落現象致裁判無法分辨時,取消其參賽資格。
(五) 計時賽如遇有成績相同之情況時,則加賽一場以決定名次,但不影響已定之記錄。
(六) 比賽進行中如有異議得提出異議,但須於該項比賽結束後十五分鐘內由領隊以書面向裁判長繳交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抗議成立,保證金退回,抗議不成立,則保證金沒收,作為大會費用。審判委員之判定為最終之判定,不得再提出任何異議。
(七) 參賽選手不得代表二個或更多個單位參賽,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八) 各隊提出抗議時,如未依抗議規定循合法程序提出,而大聲叫喊影響比賽之進行或有污辱裁判及大會人員之行為時,得視其嚴重性由大會採取適當之處分(例:取消個人或其全隊之參賽資格或禁賽多久等處分)。
(九) 曲棍球國小組請於出賽當天由教練或領隊備妥在學證明,經大會發現冒名參賽則取消全隊參賽資格,身份查驗可於該場賽事結束前提出。
十六、注意事項
(一) 選手不得配戴飾品(指:手環、手錶、項鍊、戒指、耳環等)下場比賽。
(二) 配戴眼鏡者,必須使用橡皮圈固定之。
(三) 花式音樂限使用CD,僅限錄選手個人使用之音樂、內容嚴禁使用有歌聲、對白等聲音。CD外必須標明選手組別、姓名、項目,於報到時交給報到處。
(四) 國小、國中團體總錦標,由獲得分數最高者得之,各組積分成績採男、女合併之方式計算。如得分相同時以金牌、銀牌、銅牌之順序互比牌數,獲多數者勝之。參加新人組比賽選手,其得名積分不列入團體積分之計算。
(五) 各單項比賽參加人(隊)數,只有三人(隊)含報名時該項目大會有權視狀況取消比賽退還報名費;四人(隊)取三名;五人(隊)取四名;六人(隊)取五名;七人(隊)以上取六名。其積分之換算以逆算法給之,但第一名加一分,即取六名時為7、5、4、3、2、1。
(六) 參加選手請衡量個人體能狀況,如有不適從事各項運動者請勿報名。
(七) 如遇發生規則未明定之事件,由裁判團決定之,裁判團亦可送審判委員會作最後決議,不得異議。
(八) 比賽遇雨視多數領隊及教練決議照常或延期舉行,如繼續比賽選手須考量個人能力選擇是否棄權。
(九) 報名參賽者,即認為已確實認同競賽規程,不得對競賽規程提出任何異議。
(十) 以上如有未盡事宜,比照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規則辦理。
(十一)本賽事己投保埸地意外險。報名參加本次競賽選手,視同接受賽會主辦單位對於選手在比賽時受傷或生病及財務損失等意外,一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選手如認為比賽期間恐有高意外風險,主辦單位建議選手應自行投保個人意外或傷殘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