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4學年度教育盃中小學溜冰錦標賽競賽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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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    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年8月31日北市教體字第10438781500

二、主    旨:為倡導學校運動風氣,推展溜冰運動,以增進溜冰運動水準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士林區葫蘆國民小學、臺北市體育總會滑輪溜冰協會

六、參賽組別:

1.國小男生中年級組(四年級以下)2.國小男生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3.國小女生中年級組(四年級以下)4.國小女生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5.國中男生組                    6.國中女生組

7.高中男生組                    8.高中女生組

9.教師男生組                    10.教師女生組

七、年齡規定

(一)國小組:四年級以下-民國94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國小組:五、六年級年級-民國91年9月1日以後出生至94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

(三)國中組:民國89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四)高中組:民國86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八、參賽資格

(一)學籍規定

1.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各校104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

現仍在學者為限。

2.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組。

3.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以具有就讀學校連續1年以上之學籍者(103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如原就讀之學校於103學年度係因諭令停招或解散之學生則不受此限,惟需檢附相關證明。

(二)開學日之認定:高級中等學校以教育部核定之學年開學日為基準,國民中學以所屬

各縣市政府公佈核定之學年開學日為基準。

九、實施日期、地點

(一)報名日期:105年3月21日(星期一)起至4月1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二)報名方式

1.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古亭國小網站http://www.gtes.tp.edu.tw)。報名問題請聯絡: 0920254011 林玉些老師,E-mail(qiangcf@gmail.com)  或yuhsieh@tp.edu.tw

2.請將報名表在線上直接列印,印出完畢確認資料無誤,並經核章後,請於105年4

月8日前寄或送達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01號)范國興組長收  電話2363-9795轉825 、傳真2364-6465、連絡箱26。

3.各校網路線上報名帳號及密碼,即各校代號。該帳號及密碼僅適用登入及編修列印該

校之隊職員與選手報名資料。

4.抽籤暨領隊會議:105年4月11日(星期一) 上午9時30分,本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明德樓二樓校史室)地址: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01號。

(三)比賽日期

1.105年5月2日(星期一)臺北市大同運動中心(四樓)開幕典禮-團體花式、圖形。

2.105年5月3日(星期二)臺北市大同運動中心(四樓)-花式自由型- 頒獎。

3.105年5月4日(星期三)臺北市立百齡溜冰場(競速)頒獎

 

十一、評比規則:(一)、採用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審定之最新溜冰比賽規則。

(二)、如發生規則未明訂之事件,由裁判會議決定。

十二、參加單位:每校每組男女代表隊得各組1隊參加,「團體花式、團體花式四人組、接力項

目除外」,不得越或降年級報名(一、二年級可參加中年級組),每人限報乙項,

如不確實或多報則取消該員比賽資格。

十三、獎勵:

(一)個人獎:

1.各項比賽前六名頒發獎狀。

2.200公尺、400公尺計時賽乙類與教師組不列入總成績計算。

(二)團體獎:

1.各組男女生競速各組取前6名頒發獎狀及獎盃乙座、5-6名頒獎狀 。

2.各組男女生花式各組取前6名頒發獎狀及獎盃乙座、5-6名頒獎狀。

3.累計分方式:每項名次按7、5、4、3、2、1計分,大型團體花式、競速接力賽分數加

倍。累積總分列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如遇總分相等,

以該組所得第一名多寡定,依此類推。

4.各項報名未達6隊時,每項名次計分依序遞減1分。

5.300公尺、1000公尺、接力賽破大會成績記錄者,頒發獎狀乙張。

(三)請各校逕依下列原則辦理敘獎事宜:

1. 各組四隊以上參賽之優勝學校敘獎額度,摘要如下:

(1)  第一名,指導教師或教練嘉獎2次1人,領隊、管理各嘉獎1次。

(2)  第二名,領隊、管理、指導或教練各嘉獎1次。

(3)  第三名,指導或教練嘉獎1次1 人。

2. 比賽各類組別參賽隊伍未滿四隊者擬酌予降低敘獎額度,其原則如下:三隊參賽者冠軍比照第二名、亞軍比照第三名;兩隊參賽者冠軍比照第三名。

3. 為鼓勵各校積極組隊參與比賽,凡各報名參賽且實際出賽學生隊伍之指導教師或教練,擬核予嘉獎1次1人(不同組仍以敘獎1次為原則)。

4. 優勝學校敘獎人員以不重複敘獎為原則,若指導教師、教練或相關承辦人為同一人時,則擇其最優乙項敘獎。

5. 參加教師組比賽之敘獎額度依教育局92年6月23日北市教七字第09234984800號函:「獲教師組第1、2、3名者領隊、指導教師、或教練、管理及參加人員每人核予嘉獎1次,惟每位教師於同一學年度參加各項師生盃教職員組比賽,以敘獎乙次為原則」辦理。

(四)參與競賽之團體組冠、亞軍的學校校長與教師組優勝前3名的校長敘獎,由承辦學校

建檔統一以郵件傳送給承辦人,再由本局另案發布。另有關承辦、協辦學校校長之敘

獎,直接由本局另案發布;惟教職員部分請現職機關自行核定辦理敘獎相關事宜。

十四、注意事項

(一)每一比賽項目,每校限報3人,接力限報男女各一隊,每一選手限報一項(接力賽、團

體花式、團體花式四人組除外)。

(二)選手請準備在學證明以備檢驗。

(三)如有抗議須於當項比賽結束後15分鐘內由領隊以書面方式向裁判長提出,並繳交壹仟

元保證金,由裁判委員會議決,抗議成立,保證金發還,抗議不成立。保證金沒

收作為大會獎品用,審判委員之判定為最終判定,任何人不得再提出異議。

(四)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頒佈之規則,如發生規則未明之事件,由裁判會

議決定之。

(五)參賽各校請攜帶校旗及旗桿參加開、閉幕典禮。

(六)各單位請務必派員參加領隊會議,若無法出席,則由承辦人員代為抽籤,並遵守領隊

會議議決之事項,不得異議。

(七) 競速項目注意事項

1.參加競速選手,出賽時一律戴安全帽、護膝、護肘、護掌,否則不得出賽。(安全

護具自備)。

2.競速項目比賽當天若因天候或其他因素不利於比賽進行將由承辦學校決定是否如期舉

行。(並於前一日5月3日 下午3時30分由報名系統網站發佈延期日期為依序為5月11日〈星期三〉、18日〈星期三〉。

3.選手號碼布,每位報名選手有1張,請貼在帽子上左側。

4.競速項目接力賽選手服裝之上衣樣式、顏色均須一致,否則不得出賽。

5.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頒佈之規則,如發生規則未明之事件,由裁判會議

決定之。

6.競速項目溜冰鞋開放使用(傳統並排與直排溜冰鞋可自由選擇)。

7.競速項目200公尺、400公尺〈乙類〉使用直排輪限高筒塑膠鞋身,輪子直徑不得超過

84mm。

8.國小組〈甲類〉輪子直徑不得超過100mm。

(八)花式項目注意事項

1.花式項目

(1)規定圖形直徑為 6 公尺,套形直徑為 2 公尺 40 公分。

(2)個人自由型、團體花式四人組、大型團體花式音樂請報名時上傳。

(3)花式組團體項目後補選手須穿溜冰鞋下場練習才可受獎。

2.規定圖型:國小中年級組:第一組 :1號、9號 ;第二組:2號、8號

國小高年級組 :第一組 :3號、13號 ;第二組 :4號、12號

國中組、高中組:第一組 :15號、18號;第二組: 14號、19號

3.並排花式自由型:國小中年級組2分15秒(正負5秒);國小高年級組3分鐘、國中

組4分鐘、高中組4分鐘。(正負10秒)。比賽音樂可含有歌聲。

4.冰舞:國小中年級組GLIDE WALTZ,國小高年級組CARLOS TANGO,

國中組KILIAN,高中組DENCH BLUE。音樂播放將採三首輪放。

5.直排花式自由型:國小組3分鐘(正負10秒)。國中組3分30秒(正負10秒)。比賽音

樂可含有歌聲。

6.團體花式(show):比賽人數:8~30人,音樂使用時間4~5分鐘(正負10秒)。

7.團體花式四人組:比賽人數:4人,國小組3分鐘。 國中組、高中組3分30秒(正負

10秒)。

8.音樂上傳截止日期為4月20日.

十五、本競賽規程經陳報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